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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服务公示

重庆彭水民泰村镇银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服务公示

一、开户服务标准

我行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提供开立企业账户服务。我行将对企业提交的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企业开户申请人应与身份证明文件所属人一致,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只能开立1个基本存款。

开立账户所需资料清单

基础性证明文件

备注

基本存款账户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办理,还需提供授权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企业填制开户申请书、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时需现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一般存款账户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办理,还需提供授权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4.借款合同或办理其他结算需要说明

企业账户即开即用,可办理银行柜面业务,或限额内的非柜面资金转出业务。

二、开户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从预约开户之日起至完成账户开立)。

三、开户资费标准

免费开立

反洗钱身份识别所需资料清单

公司章程、控股股东及最终受益人身份证明

升级账户功能所需资料清单

辅助性证明文件

其他可证明企业注册、办公、经营等信息的材料(如纳税登记、办公地址使用、员工社保缴纳等)

企业提供更多信息将有助于我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从而使企业账户获得更全面的功能,更高的非柜面转账额度。我行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将采取上门等方式开展核实。

四、服务监督电话

网点咨询服务电话023-85020635(总行营业部)

                  023-78893815(汉葭支行)

                  023-85021991(保家支行)

                  023-85021866(郁山支行)

                  023-87990661(绍庆支行)

本网点投诉监督电话:023-85026666

人民银行账户服务投诉监督电话:023-81566280人行彭水县支行电话)

        023-67677513(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