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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长期不动户的公告

关于清理长期不动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我行将长期(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请相关单位自即日起30日内来我行办理销户或重新启用账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我行将视同自愿销户,并按规定转入久悬专户管理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总行营业部:023-85020635

汉葭支行:023-78893815

保家支行:023-85021991

郁山支行:023-85021866

绍庆支行:023-87990661

重庆彭水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