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票服务(试行期)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银行业全面纳入试点范围,我行将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为给广大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服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票受理点
开票试行期,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负责客户的开票受理工作,开票完成后会通知客户到营业网点取票。
二、开票范围
试行期间发生的我行一般纳税人客户支付的各类按规定可以抵扣增值税的手续费支出。
三、开票提供资料要求
客户到我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开票申请表(向我行各营业网点窗口领取);
3、加盖“一般纳税人”字样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开票周期
按月或按季定期开具,特殊需要除外。
详询请到我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0573-88927359
特此公告。
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日